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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在职课程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毕业论文答辩是学员获得相关证书的最后一道屏障,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信息学院在职课程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特别提示:以下时间为安排大致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流程具体安排

时间工作具体要求完成人
9月30日之前完成论文写作相关证书严格按照指导老师要求,论文字数要求三万字左右学生 学院要求论文文献参考30篇以上,其中中文文献不低于二十篇,英文文献不低于10篇
10月12日前 确认完成培养计划 所有非题库、题库、国考已经全部通过,并以发表科研成果。此时仍未发表科研成果的学员不能提交答辩申请学生
10月12日之前提交培养材料,申请答辩,纸质版交到信息楼2491、学生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在系统下载填写打印答辩申请书,导师签字,交给教务秘书;2、同时提交科研成果一览表和已经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3、缴纳答辩费6500元 将答辩费缴纳收据提交一份给教务秘书学生:http://portal.ruc.edu.cn/ypytdxl/index.jsp帐号:资格卡号 初始密码:123456 逾期不接收答辩计划库之外的人员申请学位;已列入答辩计划库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无故中止答辩。
10月25日前完成预答辩按专业分组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可进入下一阶段,预答辩未通过者,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或延期答辩,修改后,最迟于10月29日之前交电子论文进行论文检测  学生,导师,学院电子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说明:对软件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责成修改,本学期不予推荐答辩;对重复率在10%以上,30%以下的论文,应视不同情况修改论文,修改合格后方可列入答辩计划库。
10月30日之前办理审核申请答辩资格的手续1、培养材料提交说明中涉及的材料备齐后,由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申请答辩资格的手续,通过后方可领取论文封面; 2、教务秘书提交学院答辩计划,上报答辩名单。学院学生注:教务秘书系统提交答辩计划后不能再修改题目,各位同学务必引起重视!  
11月05日前打印论文送评阅1.论文定稿; 2.按照中国人民大学论文格式要求排版,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评阅人有可能拒绝评阅;

学生 论文格式查看:http://grs.ruc.edu.cn/shownews.asp

?newsid=1167

 确定评阅及答辩委员名单,论文送评阅,填写《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各系确认评阅及答辩委员组成名单,报教务秘书学院
11月7日前准备论文答辩系统打印《答辩决议》(一式两份)、《记录封面》一份,准备答辩PPT、答辩时自备笔记本电脑;学生
12月07日之前评阅书返回收集整理评阅书学院
答辩前一周之内答辩前准备开答辩前布置会;交1张2寸蓝底证件照,不要红色衣服;根据评阅书修改论文; 准备答辩学生
12月10日-21日具体日期待定答辩具体安排再通知,提前布置会场;现场携带:1.笔记本电脑,PPT;2.答辩决议(一式两份); 3. 答辩记录封面;学生
答辩结束后整理材料1.整理答辩记录,6页左右;2.选票贴在一张A4纸上; 3.填写存档材料,卷内文件目录涉及的内容,除“授予学位决定”还没有之外,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排列,并在目录上填写文件日期,上下信息填全,交回;学生
  提交论文:印刷版5本交学院; 电子版提交地址:http://www.lib.ruc.edu.cn(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学生
学期结束前 待学院学位委员会和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颁发在职课程相关证书 
提交电子论文按照图书馆要求学生按照图书馆通知网上提交。网址http://www.lib.ruc.edu.cn未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人员,不予发学位证。
学位信息报盘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完整准确填写各自信息。学生
领取学位证书 教务秘书本人来学位办签字领取,去校办盖学校钢印及校长签名章。照片要求两寸蓝底免冠本人,证书遗失不补。
归档工作按具体通知及时准确整理,所有问题在归档前必须修正以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学位授予决定一式两份,归人事档案、科技档案,遗失不补。

  特别提示:系统填写论文题目后不得做更改,请各位同学引起重视

  1、逾期不接收答辩计划库之外的人员申请学位;已列入答辩计划库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无故中止答辩。

  2、相关证书论文正文应与中外文摘要合订在一起。

  装订顺序为:封面、扉页、声明、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

  3、图书馆所需的相关证书论文电子版实行网上提交,提交的地址:http://www.lib.ruc.edu.cn/。提交成功后将收到提交回执,不在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人员,学校将不予颁发学位证书。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y252671575@163.com

  本学期必须答辩学员名单如下:

  刘恕谦 宋歌 韩寅清 卫斌 张硕 张潇 郑超 杨阳 王阳 左云岗 林平 岳强 袁晓贞 潘堤 蔡倩倩 杨文宇 刘鹏 薛文领 袁林道 周昊 张蒙 卫翌晨  

  申请答辩的时间期限:最后一门课成绩通过后三个学期以内完成答辩。以上同学最后一门成绩通过时间为2015年5月,本学期(即为2016年秋季学期)务必申请参加答辩,否则视为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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